引言
在荷兰创业首先要做的决定之一,就是选择企业法律形式(rechtsvorm)。
这绝非走个流程:它将决定您的个人责任承担方式、纳税方式、是否能引入合伙人或投资者,以及后续扩张的便捷程度。选错之后再纠正,往往比一开始就选对成本更高。
本指南梳理荷兰主要企业形式,将其分为真正重要的两大类(有无法人资格),并补充大多数通用概览未覆盖、却对外籍和境外创始人至关重要的事项:责任、税务、30%裁定、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之别,以及银行与市场的信任度。
关键信息
- 荷兰的企业形式分为两组: 无法人资格(您需个人承担责任)与具备法人资格(可隔离个人资产)。
- 多数初创者选择个体经营(eenmanszaak) 因其简单且初期有税收优惠——但需承担个人无限责任。
- BV(私有有限公司)是多数外国创始人的默认选择 ——有限责任、良好信誉,且在欧盟范围内易于被接受。
- 税务往往驱动选择: 个体经营按个人所得税并享受起步优惠;BV按公司税纳税,利润较高时更具税效。
- 对外籍人士而言,BV还可启用30%裁定(如您符合条件)——个体经营无法享有该政策。
- 境外公司应权衡荷兰子公司(BV)与分支机构 ——BV可限制责任,更易获得银行与客户信任。
企业形式一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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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 |
法人资格 |
责任 |
典型用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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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enmanszaak(个体经营) |
否 |
个人 |
自由职业者、单人创业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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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F(普通合伙) |
否 |
个人,连带 |
合伙人共同创业 |
|
Maatschap(专业合伙) |
否 |
个人(限自身行为) |
医生、律师、建筑师 |
|
CV(有限合伙) |
否 |
混合(普通合伙人 vs. 隐名合伙人) |
投资人+经营者架构 |
|
BV(私有有限公司) |
是 |
有限 |
多数中小企业、外国创始人 |
|
NV(公众有限公司) |
是 |
有限 |
大型企业、拟上市公司 |
|
Stichting(基金会) |
是 |
有限 |
非营利、控股、控制 |
|
Vereniging / Coöperatie |
是 |
有限 |
会员制、社群/联合体 |
核心分野:是否具备法人资格
每一种荷兰企业形式都属于以下两类之一,而这才是最重要的区分。
无法人资格(eenmanszaak、VOF、maatschap、CV)时,您与企业之间不存在法律隔离。此类可直接在KVK注册,无需公证人、无最低资本——快捷低成本——但若企业欠债,债权人可追索您的个人资产。
具备法人资格(BV、NV、stichting、vereniging、coöperatie)时,企业是独立的“法律主体”,自负其债。除非存在管理不善或过失,您的个人资产受到保护。此类需经民法公证人设立,并有更多管理义务。
要点: “选哪种结构?”背后的真正问题通常是“我愿承担多少个人风险?”若您的业务确有责任暴露——合同、员工、库存、客户可能索赔等——拥有法人资格的保护往往值得额外成本与行政负担。
无法人资格的形式
Eenmanszaak(个体经营)。 初创者最常见的选择:设立快速、管理最简,并且在早期利润较低阶段,通常因各类扣除而更具税收友好性。缺点是承担全部个人责任。需注意,“zzp’er”和“freelancer”并非法律形式;多数自由职业者注册为个体经营。
VOF(普通合伙)。 适合两名或以上人员共同创业。各合伙人可出资、出物或出力,无最低资本,利润在各自层面纳税。缺点: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,一名合伙人的债务可波及他人资产。
Maatschap(专业合伙)。 为在共同名义下执业的专业人士设计——牙医、建筑师、物理治疗师、律师等。通常各合伙人对自身行为承担责任,而非对整个事务所均负全责。
CV(有限合伙)。 属于VOF的变体,含两类合伙人:负责经营并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,以及仅出资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隐名(有限)合伙人。适用于希望引入投资人而不让其参与经营的情形。
具备法人资格的形式
1. BV(besloten vennootschap——私有有限公司)
荷兰商业的主力架构。资本被分为股份归股东持有;董事负责日常经营;在BV中,同一人常兼任董事兼大股东(DGA)。
最低注册资本仅为象征性的€0.01。有限责任、专业形象,且便于向银行与投资者说明——因此成为中小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标准选择。
2. NV(naamloze vennootschap——公众有限公司)
与BV类似,但为规模化而设:股份可自由流通并可上市,治理更严格,最低资本为€45,000。
适用于大型企业及准备IPO的公司——对多数初创者而言过于庞大。
3. Stichting(基金会)
无股东,且不得向所有者分配利润;为实现特定宗旨而设立。
除公益外,基金会亦常用于治理、资产保护以及控股或控制结构的搭建。
4. Vereniging & coöperatie(协会与合作社)
以会员为基础的形式。协会追求共同目标(多为非营利);合作社则允许各个体经营者在保持独立的同时,联合采购、营销或共享服务。
责任:首要考虑的问题
在个体经营或VOF中,您需承担个人责任——债权人可追索您的私人资产;若婚姻财产制为共同财产,亦可能涉及共同资产(婚前协议或合伙协议可对此加以限制)。
在BV或其他具法人资格的结构中,只有在管理不善或过失等特殊情形下才承担个人责任。
对进入新市场的外国创始人而言,这种隔离往往是选择BV的最有力理由:在您探索市场期间,将个人资产与企业风险分离。
税务:决定差异的关键
两大类结构在税收处理上的差异,是最具实务影响的不同之一。
个体经营 / VOF
您就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,并且通常可享受颇具吸引力的创业与自雇优惠(如自主创业扣除 zelfstandigenaftrek 和利润免税额)。
在早期、利润尚不高时,这通常是税负更优的路径。
BV
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,DGA则就强制性的市场水平工资缴纳个税,外加对任何分红缴税。
管理要求更多——年度财务报表、公司税申报等——但当利润达到一定规模后,BV的整体税效更优,且在工资与分红的组合上更具灵活性。
要点: 存在一个大致的临界点——常被提到约在€100,000利润水平——超过后BV通常优于个体经营。但该数值并非固定,且各种扣除每年变化,因此应将其视为“需要做实测算”的信号,而非硬性规则。
外籍视角:30%裁定与实体经营实质
通常被忽略但对您至关重要的是:如果您移居荷兰并符合30%裁定(针对从国外招聘的高技能人才的税收优惠),企业结构会影响适用性。
该裁定以雇佣关系为载体,因此当您符合条件时,由BV雇佣您即可规划适用;而个体经营无法实现。对许多外籍创始人而言,这一点本身就足以让天平倾向于BV。
另有“经营实质”:无论选择何种结构,税务机关都期望企业在其声称所在地真实运营。对在荷兰生活与工作的您而言,BV天然具备这类实质。
已有海外公司?分支机构还是荷兰子公司
如果您已在海外运营公司,并希望在荷兰设立业务据点,还需做出另一个选择。
分支机构 并非独立法人——它只是您境外公司的延伸,境外公司需对分支机构的一切承担全部责任。纸面上更简单,但并不提供责任保护,且常使银行开户与合同往来更为复杂。
荷兰子公司(通常为BV)则是在荷兰法律下的独立法人,即便由境外母公司全资持有。它将风险限定在荷兰实体范围内,并且更容易获得欧盟银行、客户与供应商的信任。
对多数在此真正开展业务的海外公司而言——招聘、签约、持有库存等——设立子公司BV往往是更清晰的长期选择。
UnitCity 如何提供支持
我们是一家位于鹿特丹的商务移民与法律税务机构,“选结构”几乎是我们与大多数外籍创始人合作的起点——在任何注册动作之前。
我们不会默认选择最快的路径,而是综合考量您的居留、责任、税务、签证路径以及30%裁定,共同搭建契合您的结构。
在实务中,这通常意味着公司设立(BV)、30%裁定(如您符合条件),以及持续记账与税务合规的一体化协同落地。
核心结论
荷兰企业形式分为两大类:无法人资格(eenmanszaak、VOF、maatschap、CV),设立便宜简单但需个人承担责任;以及具备法人资格(BV、NV、stichting及各类会员制形式),能隔离个人资产但需更多管理。
对多数外国创始人而言,BV是自然之选——有限责任、信誉形象、欧盟范围内易被接受,且是唯一能与30%裁定搭配的路径。
避免仅以设立速度或成本为依据做选择。正确结构取决于您的责任暴露、预期利润、30%裁定是否适用,以及您是在打造独立企业还是设立海外公司的荷兰业务臂。
请依据实际规划做决定——并且,理想情况下,与您的迁居安排同步考虑,而非孤立决策。
FAQ
多数自由职业者选择注册个体经营(eenmanszaak),因其简单且初期有税收优惠。但“zzp’er”和“freelancer”本身并非法律结构——您仍需承担个人责任;一旦责任或30%裁定成为考量,不少人会转为BV。
大致在利润足够高、公司税处理与工资/分红灵活性可以覆盖额外管理成本之时——常被提到约为€100,000,但并不固定。责任隔离以及(对外籍人士)30%裁定,往往能更早使BV更具优势,因此请基于自身数据测算,而非仅依赖该阈值。
可以。外国个人与公司均可持有荷兰BV。您需要准备相应文件、通过民法公证人设立并在KVK登记——在适当支持下通常可远程完成。
仅在具备法人资格的结构下需要。个体经营、VOF、maatschap或CV可直接在KVK登记,无需公证人。BV、NV、stichting或其他法人实体须经民法公证人设立。
对多数真实运营场景而言,子公司BV更清晰:其为独立法人,可将责任限定在荷兰公司范围内,并更易获得银行与客户信任。分支机构则使境外母公司承担全部责任,并可能使银行与合同处理更复杂。
30%裁定依托雇佣关系实施,因此当您符合条件时,由雇佣您的BV可规划适用;而个体经营无法享有。若该政策与您相关,请从一开始就将其纳入结构选择的考量,而非先确定形式再行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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